亚洲国家移民路径对比:日本、韩国、新加坡与香港
四地制度均取自政府或官方执行机构公开文本。它们的门槛不能直接互换:日本看积分,韩国看外派或投资,新加坡依次看薪资与 COMPASS,香港高才通 Category A 看申请前一年收入。
日本:70 分是入口,不是永居结论
日本法务省出入国在留资格厅的《所谓高级人才积分制?》说明,将外国高级人才的活动分为三类:高度学术研究活动、高度专业・技术活动、高度经营・管理活动。三类均在「高级专门职务」1号下对应:(イ)为研究指导及教育;(ロ)为应用自然科学及人文科学领域知识技术的业务;(ハ)为在日本公立、私立机关经营及管理事业。
学历、职业经历、年收入等项目计分总计达到70分,进入优先处理机制;前提是申请人已经符合相应在留资格及入境登陆许可标准。70分档可获授1号,期限为5年,也是法律上的最长合法居留期限。说明另列2号,期限为「无限期」;80分档对应的1年,则是永居许可对象规则中的连续活动年限,二者不能互换。
永居原则上以连续10年以上合法居留为准;外国高级人才连续3年从事相关事业活动,可成为永居许可对象。积分80分以上的特别高端人才,连续从事相关事业活动1年即可适用这一放宽。“成为许可对象”不等于当然获批。
韩国:D-8 不是普通求职通道
韩国对外投资促进机构 Invest Korea 的《Corporate Investor Visa (D-8)》页面给出两条相关进入逻辑。其一,申请人由海外母公司派到韩国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,担任管理、行政、生产或技术领域的 essential professional;通常可由韩国本土人员替代的工作不属于此类。
其二,申请人从境外带入 KRW 100 million(1亿韩元)以上资金,依《Foreign Investment Promotion Act》设立并经营法人。第二条不只是带钱,还须形成投资与实际经营;第一条也须同时具备企业派驻和关键岗位条件。两者分别依赖雇佣身份或资本、经营主体,都不同于先赴韩国寻找普通工作的求职通道。
新加坡:Employment Pass 必须连续过两关
新加坡人力部《Employment Pass — Eligibility》页面采用两段判定。第一段须达到按年龄设定的合格薪资,官方以本地 PMET 薪资前1/3为参照;23岁起递增,45岁及以上为最高档。现行最低线为:非金融业 S$5,600,45岁及以上 S$10,700;金融业 S$6,200,45岁及以上 S$11,800。未达到第一段,COMPASS 分数再高,也不具备 EP 资格。
第二段是除非获得豁免,通过按 COMPASS 计点的互补性评估;该页面没有列出分项权重。官方公布的调整是:2027年1月1日起的新申请,以及2028年1月1日起到期证件的续签,最低线调整为非金融业 S$6,000、45岁及以上 S$11,500;金融业 S$6,600、45岁及以上 S$12,700,仍从23岁起按年龄递增。
香港:申请无需工作,续签须证明落地
香港入境事务处的《Top Talent Pass Scheme》页面规定,申请时无需先取得香港工作聘用。Category A 要求申请日期紧接前一年的年收入达到 HK$2.5 million,或等值外币。正常获发的初始逗留为36个月,只附时限而无其他逗留条件,但仍须满足正常入境要求;这种初始逗留只能给予一次。
续签须在逗留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,证明已经在香港就业并有稳定收入,或者已经在港设立、加入经营业务。选择就业续签时,职位须达到学位持有人或具良好专业、技术资格者通常从事的水平,薪酬须达到市场水平。一般续签不超过3年;就业者的期限还以在港雇佣合同到期日较早者为准。符合页面条件并进入高端就业通道者,通常获发6年续签。
按自身条件落线,而不是比较宽松程度
四地适用人群据此分开:已有日本在留基础且能形成积分者,可按日本线核对;由海外母公司派驻韩国外商投资企业并符合关键岗位定义者,或以境外资金设立经营者,对应 D-8;达到年龄对应薪资和 COMPASS、由雇主申请者,对应 EP;达到 Category A 收入线且准备在港就业或经营者,对应高才通。
这些路径不能据此评为“哪个更宽松”。日本材料明确了积分、居留与永居之间的关系;EP 仍由雇主申请;高才通则从“申请时无需工作”转为“续签时须证明实际落地”。选择时应按已有的雇佣、资本、积分和收入条件落位,并以各主管机构当年度公布的规则为准。
常见问题
日本各计分维度具体值多少分?
日本法务省出入国在留资格厅《所谓高级人才积分制?》说明只列出了计分维度和70分总门槛,没有列出各维度分值。详细计分应以该厅当年度公布的完整官方规则为准,不能自行补分。
赴韩旅游或持临时身份后,能在境内转 D-8 吗?
不能。该页明确,赴韩团体或个人旅游者,以及持 C-3、D-3、E-9、E-10、H-2、G-1 或 H-1 身份者,不得在韩境内变更为 D-8。这与外派或投资进入属于不同规则。
D-8 转 F-2 永居需要几年?
韩国对外投资促进机构 Invest Korea 的《Corporate Investor Visa (D-8)》页面没有列出 D-8 转 F-2 的具体年限。由于现有官方页面未提供这项信息,不能从签证类别自行推定。
新加坡 EP 的雇主端还要满足什么?
新加坡人力部《Employment Pass — Eligibility》页面规定,雇主提交新申请前,须持续符合 Fair Consideration Framework(FCF)的职位广告要求。这是雇主端条件,不能由候选人的 COMPASS 分数替代。
能否依据这些路径比较四地处理速度?
不能。这组官方材料没有提供口径一致、可以横向比较的四地处理时长。比较速度时,应另查各主管机构公布的同口径时限。